【环海解读】到港货物异常处理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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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最近接到很多人咨询,货物到目的港后,不符合收货人原采购要求,而产生一些问题,询问后续如何处理?接下来小编将相关情况进行汇总,希望大家日后遇到类似情形,可以参考。 情况一:当货物出现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等问题,收货人拒收货物,如何处理? 需要收货人配合,将货物退运至国内。对于发货人来说,需要判断此票货物出口日期至货物退运进口日期是否满一年。如果未满一年,在进口申报时可以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(需要提供检验证明书和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等);如果超一年,进口申报时需要照章征税。 (图片来自小编拍摄) 情况二:货物到目的港后发现破损,需要返回国内维修时,如何处理? 此情况按照“修理物品”监管方式进行申报,需要注意的是在申报后,根据海关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中所要求的期限内复出口。该期限由海关根据货物的有关合同规定以及具体实际情况予以确定,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,如期未能出运的,应在期满前向海关申请延期。 (图片来自小编拍摄) 情况三:货物到目的港后发现部分货物有破损,要求发货人补发破损货物时,如何处理? 对于发货人重新补发的货物,需要确认是否免费补发。若为免费补发且该破损货物不运回国内,则需要按照“其他进出口免费”进行出口申报。若收取货款,则按照正常的一般贸易进行申报即可。 情况四:当收货人发现货物未按照原定要求进行包装,要求发货人必须按照既定的要求包装货物时,如何处理? (图片来自小编拍摄)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,可以按照收货人要求在国外重新进行包装,如果产生的费用发货人可以承受,则在国外进行处理。若国外所产生的费用较高需要运回国内进行处理时,可选择货物入国内保税区,在保税区内重新包装,以满足收货人的需求。 温馨提示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客户朋友,进出口业务均需提前申报,进口报关单证一定要在货物到港前提供,以便提高通关时效。以上四种情况如果仍未解决您日常业务中的困扰,想了解更多行业信息,请关注我司公众号,或欢迎来电垂询:0311-87880389 上一篇【环海解读】装箱小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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